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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润滑油脂产品标准的制定

文章出处:人气:-发表时间:2014-10-22 16:06【

标准化是实现社会化、集约化、生产的重要技术基础,是加快技术进步、推进技术创新、加强科学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协调社会经济活动、规范市场秩序、连接国内外市场的重要手段。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推行标准化,贯彻实施标准,对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竞争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的汽车用润滑脂开发出来以后,要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好产品标准。制定好产品标准是企业标准化的第一步。

GB1 3—87《产品标准编写的基本要求》中规定产品标准的编写应符合GB1 1—87标准中确定的五项要求,还规定在选择产品标准的技术内容时,应遵循《ISO技术工作导则》中提出的三项基本导则。

GB11—87标准中确定的五项要求是:一、和谐性要求;二、简明性要求;三、正确性要求;四、统一性要求;五、规范化要求。五项编写标准的基本要求归纳起来就是:标准的内容应正确无误,文字表述要准确简明、通俗易懂,术语、符号与代号要统一,并与有关国家法规、标准协调一致,编写格式要符合标准规范。为便于记忆,可简化为:标准内容应正确,文字表述要简明,术语、符号要统一,与法规标准和谐,编写格式规范化。

《ISO技术工作导则》中提出的三项基本导则即目的性原则,最大自由度原则和可证实性原则。

应根据产品使用功能和制定产品标准的目的,有针对性地选择必须在标准中规定的技术内容,这就是目的性原则。只有既根据产品使用功能,又兼顾制定产品标准目的而制定和编写出来的产品标准才是经营型产品标准。

所谓最大自由度原则,就是在规定产品标准的技术内容时,原则上只规定产品分类和使用性能要求,应使实现这些要求的手段能有最大的自由度。

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应能用试验方法加以验证,这就是可证实性原则。

这三项基本原则的引用,将使我国产品标准的制定和编写方法发生重大的变革,产品标准的内容也将从生产型(即主要为产品制造企业的生产提供技术依据)转向贸易型(即主要依据产品使用功能,并兼顾生产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产品标准)